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黄石市西塞山区政府 2019-10-21 09:48:09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西塞山区委、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共5名,派遣到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政府雇员5名。


  三、岗位职责


  检察辅助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20-35周岁(1984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不限专业;


  3、性别要求:不限制;


  (二)相关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加班、出差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3日(3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二楼921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西塞山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


  3、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另行通知发放《考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占50%)加法律专业知识(占50%)。


  ②笔试结束后,将按岗位对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入围面试。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情况,将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人数。


  ③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现场评分、报分。


  2、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


  (三)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因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中无适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方有权调整或放弃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体检及公示。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招聘部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正式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后,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管理,岗位聘期2年。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缴纳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年终考核绩效奖金。正式聘用后,年薪5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年终考核绩效奖金)。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淑瑶   0714-6330297


  19971226007


  张   越  0714-6330297


  13972777800


  附:西塞山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