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8人简章

来源:青岛外事网 2019-10-10 08:49:43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区市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我市重大外事活动综合保障能力,2019年9月10日,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青编办字[2019]74号),设立青岛市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国合中心”),为市外办所属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国合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重大、重要国际会议的服务保障和协调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市领导同意,决定面向青岛市各区市选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青岛市各区市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一)综合管理职位3人;


  (二)英语专业职位2人;


  (三)日语专业职位1人;


  (四)德语专业职位1人;


  (五)俄语专业职位1人。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不怕吃苦,敢于担当,清廉正派,热爱外事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现聘七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或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选聘的基本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现聘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


  (五)符合职位表(附件1)所列的学历、专业、经历等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写《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字(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以“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1.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现任职务职称任免文件扫描件。


  5.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原件于综合测试阶段现场查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18: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员名单


  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差额确定进入综合测试人员名单,其中综合管理职位数量与进入综合测试人员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3,外语专业职位数量与进入综合测试人员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差额比例的,核减相应职位数量。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拟于10月21日或22日举行。具体综合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组织鉴定和同意选聘证明。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职位计划,按照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人选公示


  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按规定在青岛外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聘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研究任职职位。


  附件1: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区市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市外办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