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来源: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18 10:21:37
  津市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周震秒任组长,高家礼、李正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人教股长为成员。


  三、招聘计划


  招聘从事文字综合写作(创建办)和财务工作人员(乡财服务中心)各一名。


  四、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本市范围内待业人员;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创建办工作人员(男女不限)要求文科类专业,具备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乡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限男性)要求财会专业,熟悉电脑操作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由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我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由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24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津市市财政局六楼人教股(联系电话:0736—4222726)。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学历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②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提供相关工作学习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与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按规定条件和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地点:市财政局四楼。


  4、面试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由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市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5、体检和考核政审


  ①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②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③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④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审批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可再递补。


  七、用工方式


  采取由津市市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的方式用工。试用期3个月。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津市市财政局发放,标准按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6——422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