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大冶市人民政府 2019-08-27 09:04:23
  中共大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冶市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察合格、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5人。其中:计算机网络维护人员2名,为计算机相关专业,具备计算机等网络设备维修维护能力;财会人员1名,为财务相关专业,具备财会实务专业操作能力;综合岗位辅助人员2名,专业不限。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2、本人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


  5、与市纪委监委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建设路25号)


  2、联系电话:0714-8729796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30日。


  4、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③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④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市人事考试院)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有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计划人数。


  (四)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公告


  笔试、面试成绩、入围名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大冶市政府网公示公告。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事业编和工勤编等编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聘岗位人员按照我市“以钱养事”岗位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享受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被聘用人员到相应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与其终止用工关系。


  附件:中共大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