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29人公告

来源: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19-06-19 13:42:47
  湖南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湖南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现占地900余亩,建筑面积34万余平方米,设有17个教学单位,教职工1000余人,在校学生18000余人。学院面向22个省市招生,具有省内一流的办学条件与师资队伍,坐落于具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之称的娄底市。


  为满足学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娄底市编办和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29名名,热忱欢迎有志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前来报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编制管理及待遇


  1. 本次人才引进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2.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三、具体岗位


  具体岗位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四、实施步骤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将在娄底人社网站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考人员持《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楼611室)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核,只有复核合格的报名人员才能进入考试环节。


  3.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必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


  ②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考核前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考核资格。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已通过暂未发证人员,凭相关证明报名,但须在考核前提交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③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明细单,工作经历时间、社保缴纳时间或工资明细单截至报名开始日止。每个报考生还须提供第一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④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才能报名。


  ⑤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⑥报考考生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学院通知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相关通知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


  五、工作程序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将引进录用分六步实施。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知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能被确定为面试(试讲)对象。


  2.面试(试讲)。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按专业分小组进行,各组评委在学校组建的评委库中参考面试(试讲)专业临时抽取,评委人数为7人,校长、分管人事与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固定评委,其余评委在学校组建的评委库中以临时抽取的方式产生。校长担任主任评委。


  面试分自我介绍、试讲、评委提问三个环节。①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由应聘考生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所学专业及工作实践情况作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②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由学校统一提供。③由面试评委提问,面试对象作答(不超过5分钟)。


  面试(试讲)的组织:原则上根据专业类别分组进行。面试(试讲)计分采用100分制,去掉评委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所有评委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作为考生的试讲成绩。面试(试讲)分数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成绩的合成。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合成(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分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各专业的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按引进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比例确定各专业的体检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体检如有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5.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考核不合格对象: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党委审定。学校党委根据考生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审定拟引进人员,然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确定不合格的,不予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9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019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及联系方式目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