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信阳息县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来源:信阳市人事考试网 2019-04-24 14: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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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息县2019年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


  为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充实基层一线公安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户籍地在息县的退伍战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招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上忠诚可靠,热爱公安工作;


  3、职位所需的身心条件、专业知识或技能;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5、年龄要求为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4月27日-1999年4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息县公安局政治处六楼621房间。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息县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政治处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息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4、本人不能现场报名,受委托报名的,另须提供报名者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笔试


  招聘人员数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1.2。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具体职位核减由县公安局负责公告。已经报名的考生,经本人自愿同意,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电话通知)


  笔试工作由息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


  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要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息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息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岗前培训


  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岗前培训,进行为期15天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岗前培训工作由息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九、签订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息县公安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十、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具体日常管理由息县公安局负责。


  2、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险)。


  2、其他。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息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5936652、5936550(息县公安局政治处)


  息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