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人公告

来源: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9-04-10 09: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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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济宁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jnh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提交申请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以及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4月18日11:00-4月26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4月1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6)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确定面谈、面试的实施方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毕业具备聘用资格时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1、此次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引进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5、咨询电话:0537-325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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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9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doc


  附件4: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doc


  附件5:应聘须知.doc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