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牡丹江医学院招聘52人公告

来源:牡丹江医学院 2019-04-03 15:05:45
  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学院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xyjj.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9年上半年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要求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应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七)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九)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需要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报名程序


  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6日。学校通过牡丹江医学院校园网公布《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应聘人员对照计划中的岗位,将电子简历和《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邮件“姓名+所聘部门+所聘岗位+所学专业”命名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414639856@qq.com,并且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入“牡丹江医学院2019招聘”群,并将群昵称改为应聘者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


  (二)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前我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人事处0453(6984170)。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9年4月25日8:30-11:00,13:30-16:00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党员证明材料;人社部三支一扶验证表。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及范围请查询牡丹江医学院网站。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3:30时。地点:待定(现场确认时见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www.mdjmu.cn/)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到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查询。今年不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员。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www.mdjm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五)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老师、张老师(0453)6984170


  王老师(0453)6984298


  十一、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984606


  十二、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19年上半年牡丹江医学院用人需求计划申请表.pdf】


  附件【附件2: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附件【附件4:牡丹江医学院2019招聘群.png】


  附件【附件5:2019年上半年牡丹江医学院用人需求计划笔试科目及比例(人事代理).pdf】


  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