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梅州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16人公告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8-10-22 09:00:11
  梅州市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梅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我区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共16名。西阳镇卫生院、城北镇卫生院、长沙镇卫生院、三角镇卫生院、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18年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7日至2000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用U盘拷贝同底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文件大于30KB;分辨率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前后不能有空格;必须自行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检测过关——工具见附件5)。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以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梅江区卫计局四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53-219661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具体事项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会提前电话及短信通知,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若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为全科基础知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规定年限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八、激励和保障措施
 
  (一)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福利待遇。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账户。
 
  (二)对于暂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四)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九、人员管理规定
 
  (一)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二)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期内,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96962;
 
  4、本公告和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5下载
 
  附件1.2018年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2018年梅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照片审核处理工具.zip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梅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