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梅州市纪委监委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来源:中共梅州市纪委监委 2018-09-12 10:41:01
  中共梅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梅州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纪检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18年9月),原则上招聘复退军人。
 
  (五)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计算机专长、公文写作专长、水电维修专长、档案管理专业、有涉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七)正在从事有关工作,未解除劳动合同、现役军人、被有关国家机关处罚、处理过的人员不予考虑;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8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地址:梅州市新中路9号)进行现场报名,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交《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技术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由梅州市纪委案管室组织协调相关人员集中统一面试,逐个实施。不能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分数相同时按主评委打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聘用:对入围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只发绩效,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从事工作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分配由梅州市廉政教育中心安排,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值班期间包食宿。
 
  四、未尽事宜,由梅州市廉政教育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人:张俊渠 联系电话: 13750586462
 
  中共梅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