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安康宁陕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2人公告

来源:宁陕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2018-10-15 17:23:07
  宁陕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为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遴选2名事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业务素质好,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2.近5年(或参加工作至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招聘在镇及以下基层事业单位的,须有5年基层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2.试用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3.报名资料:
 
  ①《宁陕县2018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③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④近5年(不满5年的提交参加工作至今)的年度考核文件;⑤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⑦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遴选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文化大厦12楼县人社局人事股。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遴选方式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
 
  (1)笔试
 
  ①笔试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③笔试加分,本次遴选对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7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2)面试
 
  ①按照笔试成绩,各遴选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②面试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④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遴选及调动。
 
  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核
 
  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考察考核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考察组实施考察考核。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资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县编办、县人社局、县飞地办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宁陕县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陕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