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培华学院校内外招聘5人公告

来源:西安培华学院 2018-08-28 13:29:19
  西安培华学院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干事(4人)
 
  (一)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
 
  2.人品正直、有实干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承担高强度工作;
 
  3.有2年以上大学招生就业工作经验,熟悉学生就业宣传策略、途径(市场营销、计算机、统计学专业优先);
 
  4.普通话标准,气质,形象优秀、善于表达和沟通,有交流技巧,有较强的社交能力。
 
  (二)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完成招生工作目标计划,协助起草招生计划、方案;
 
  2.完成既定的招生目标具体工作,发布学校信息,拓展维护招生渠道, 安排招生具体事务;
 
  3.承担各类招生就业咨询、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
 
  4.与生源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搜集各类招生信息,拓宽招生渠道,了解招生需求。
 
  二、教务管理中心实践教学工作组组员(1人)
 
  (一)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良好团队合作的精神;
 
  5.工作态度积极端正,要有正能量;
 
  6.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践大纲的修(制)订、审核及汇编工作;
 
  2.指导、检查、考评实验(实训)室和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表彰和优秀论文汇编的选编工作;
 
  4.负责实践教学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收集实践教学成果,按要求上报各类数据;
 
  5.负责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开放管理工作;
 
  6.负责实践教学的工作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工作及实践教学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7.负责实践教学网站的更新修订工作;
 
  8.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及工作量核算工作;
 
  9.负责项目申报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行政样表)》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年龄”的主题格式将申报表投寄至邮箱peihuahr@qq.com,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表谢绝受理。
 
  2.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请写清邮箱及手机号码,并确保联系畅通)。
 
  3.面试
 
  由相关专家及领导组成考核组进行面试。
 
  4.招聘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
 
  5.待遇
 
  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面议。
 
  四、 联系方式
 
  1.地址: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人力资源中心
 
  2.邮编:710125
 
  3.联系人:田老师 韩老师
 
  4.电话: 029-85680069
 
  5.申报邮箱:peihuahr@qq.com
 
  6.网址:www.peihua.cn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行政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