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许昌襄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5人公告

来源:襄城县人民政府 2018-07-31 13:16:27
  2018年襄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中医局、省红十字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襄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大学生,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中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对于参加“51111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特招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学历及专业条件;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等五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注: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提交材料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贴照片,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⑦个人学生档案
 
  四、招聘名额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我县共招聘25名,其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1名,乡镇卫生院24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七月底在襄城县人民政府官网网站(http://www.xiangxian.gov.cn/)发布招聘方案公告。
 
  2、填写报名表。特招医学生报名者需登录邮箱:xcxweijiwei@163.com,密码;xcx2016,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xcweisheng@163.com。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8月6日至8月10日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襄城县卫计委一楼人事股襄城县中心路东段计划生育服务站一楼。(现场报名时需带齐提交材料内容所规定的证明材料)
 
  4、领取准考证。8月24日至8月27日在襄城县卫计委一楼人事股襄城县中心路东段计划生育服务站一楼领取准考证。
 
  5、组织笔试。8月底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登记的时间、地点为准,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时,将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6、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不再参加笔试考试。
 
  7、面试考核。时间安排9月中旬,由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参与。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8、体检与考察、公示。时间安排10月,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在招聘计划范围内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9、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纪律及有关要求
 
  1、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有关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xian.gov.cn/)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岗位职工的工资待遇。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八、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0374—3580535
 
  本方案由襄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
 
  附件:
 
  2018年襄城县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表
 
  2018年襄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
 
  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