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许昌市魏都区政府购岗招募7人公告

来源:魏都区人民政府 2018-11-01 13:24:00
  许昌市魏都区落实省2018年“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招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1号)精神,现将落实省2018年“政府购岗”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8年魏都区“政府购岗”省批复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7个,共招募高校毕业生7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的2016届、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魏都市民之家二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魏都区政府东邻)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魏都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个人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4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创业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11月9日携本人身份证到魏都市民之家二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根据考试成绩,按照2018年计划招募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即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2018年计划招募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公示
 
  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总成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人员待遇
 
  1.“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2.“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
 
  3.用人单位与聘用“政府购岗”人员签订“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政府购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4—2653052
 
  五、纪律监督
 
  本次“政府购岗”招募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附件:2018年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个人报名登记表
 
  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