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60人简章

来源:高邮市人社局 2018-06-25 09:18:23

  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简章


  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市长办公会同意,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60名(巡特警、交警各30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邮户籍或原户籍为高邮,男性;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色盲、精神病史;


  (五)政历清白无前科劣迹;


  (六)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


  (七)身高170CM及以上;


  (八)年龄巡特警岗位,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交警岗位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体能测试和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


  自行下载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同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6月25日--28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高邮市公安局政治处会议室(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9楼,电话:0514—84066041、0514—84066060)。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


  体能测试、体检由高邮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内容:见附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四项平均分在50分及以上、无一项低于35分为合格。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确定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测评、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聘用待遇:巡特警岗位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福利标准;交警岗位按高邮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辅助用工人员工资的通知》(邮公局[2017]152号)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0514-84688619,中共高邮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0514-84066087。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共5张子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高邮市公安局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