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德宏瑞丽市公安局招聘禁毒辅警120人公告

来源:瑞丽市人民政府 2018-04-23 10:58:19
  瑞丽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禁毒辅警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力量,全力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根据《瑞丽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和中共瑞丽市委十二届市委第35次常委会议纪要(第16期)精神,瑞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120名禁毒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在规定期限内未招满名额的,招聘范围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


  二、招聘人员及岗位


  此次共招聘禁毒辅警人员120名(限男性),工作岗位为全市公安机关各基层所队室,具体由市公安局政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热爱公安事业,自愿维护瑞丽社会治安稳定。


  (二)无残疾、无传染性和重大疾病,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三)单侧裸眼视力在4.6以上,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四)年龄在18周岁(2000年3月31日前出生人员)至35周岁(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人员)之间。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六)具有瑞丽籍常住户口的公民。


  (七)复退伍军人、通晓缅甸语人员和大学毕业生优先。


  (八)参照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招聘禁毒辅警人员。下列人员不得聘为辅警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和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过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8、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其他不符合招聘为禁毒辅警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2、报名地点:瑞丽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瑞丽市公安局招聘禁毒辅警人员报名表》(自行从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下载填写),自行到瑞丽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


  《瑞丽市公安局招聘禁毒辅警人员报名表》,必须由本人手工如实填写、签名,机打无效,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二)资格初审及政审


  报名时,由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瑞丽市公安局招聘禁毒辅警人员政审表》,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进行尿检。政审合格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瑞丽市公安局招聘禁毒辅警人员政审表》和尿检结果封存,由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30日前交瑞丽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三)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政工部门组织开展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测试时间,由瑞丽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结合招聘岗位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如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数不足2:1比例,则不受比例限制。由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对被应聘人员仪表、思维反映、语言表达能力进行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由瑞丽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瑞丽市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考核合格的,可以逐年续签。


  2、新招聘的禁毒辅警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按程序提出续聘意见报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审核,对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人员,经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


  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招聘辅警工作岗位由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统一分配。


  (八)岗前培训


  由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为3天,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警纪警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警务技能等公安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合格后到分配的岗位工作。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录用的禁毒辅警人员工资待遇按《瑞丽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禁毒辅警人员月工资2100元(包含制服费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发布期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止。


  (二)本次招聘辅警相关事宜由瑞丽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4141290(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瑞丽市公安局招聘禁毒辅警人员报名表》


  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丽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