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专职辅助文员公告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8-03-28 15:52:06
  2018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专职辅助文员公告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工(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助文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佛山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素材整合编辑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责任心强,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保密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楼10楼,联系电话:0757-83127612。
 
  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证件类上传扫描件,并在考试时提供原件验证)发至邮箱fsmzzj@foshan.gov.cn,并致电我局告知。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交《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二)考试事项
 
  经我单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2、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审核及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按照招考公告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考试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录用名单在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由个人与劳务公司佛山市维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劳务合同。
 
  2、录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薪酬标准参照政府雇员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录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考试资格。
 
  2、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接受报名和聘用。聘用期间被查出有违法犯罪被判过刑、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收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可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