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17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 2018-10-18 16:27:02
  乐平镇2018年下半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平镇开展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抢险救援消防专职队员 17名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8年7月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消防救援岗位16名。
 
  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至2018年10月1日,以下相同)。从事消防抢险救援工作满5个月的在职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消防文员岗位1名。
 
  要求: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62CM以上(含1.62CM),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工作满5年。
 
  以上岗位均参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伍2018年训练工作指导意见》有关专职消防员体能的标准通过体能测试才能录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经被公安机关认定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未征收社会抚养费或已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的,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每名报考者只可报1个职位。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 19 日 --- 10月28 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乐平镇派出所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3、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如实填写《乐平镇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乐平派出所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考生在进入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由乐平派出所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后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镇公开招聘。
 
  五、考试
 
  (一)笔试
 
  应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需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消防专业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法规政策等有关内容。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
 
  考生在面笔试合格后才能进行体能测试,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1500米长跑、仰卧起坐2个项目,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2个项目均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考生经体能测试合格后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人选确定
 
  确定考察人选方式: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出总分,并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1:1.2标准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确定考察人选安排体检
 
  六、确定录用人选(17名)
 
  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录用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招考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试用期及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月工资标准的80%计发。工资待遇参照政府雇员标准,年薪(含“五险一金”)不低于8万元。
 
  联系人:罗燕欢 电话:0757-87382800
 
  附件:乐平镇2018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乐平派出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