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大连合同制文职警员招聘90人公告

来源:大连微招聘微信 2018-03-07 15:41:56
  为满足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文职警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文职警员,共计划招聘90人,具体需求详见《合同制文职警员招聘岗位计划》(附后)。


  二、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的文职警员人员性质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证书;


  6、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9﹑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者,视为合格;


  2、男性身高在175厘米(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5厘米(cm)以上(特殊岗位技能);


  3、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kg),女性体重不低于40公斤(kg)。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得招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60%;


  4、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远视;嗅觉正常;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原则上会讲普通话;


  5、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6﹑具有能适应公安机关执勤夜间值宿工作及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的履行能力。


  (三)优先录取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法学类专业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四)不予招录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采取过强制措施的;


  3、曾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和本人曾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6、曾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7、曾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8年3月 10日至2018年3月11日,共2天,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软件园路软景中心A座写字楼2005室。


  4、报名要求:


  (1)根据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需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便于识别。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或个人有关信息与招考条件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当取消某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者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


  现场将对报名的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网站“学信网”下载打印);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情况说明原件;


  (5)个人简历(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6)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


  (7)应聘岗位所需相关技能认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参与报名。


  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或未能如实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仅提供复印件的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和考场信息将通过微信平台统一发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场次以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岗位基础知识占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两类岗位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通过者将会电话通知参加下一轮测评。


  (5)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5:1的比例(即共135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2、职业适应度测评


  第一轮笔试通过后,进入职业度测评环节,会从职业认知程度、自我认知能力、工作主动性、独立判断能力、选择确定性及对工作的自信心这几个不同的维度对应聘者进行岗位职业适应度测评。


  (1)参加测评时间、地点、场次可从微信平台上查询。


  (2)测评形式与内容:测评采取笔试的形式,依据专业测评机构提供的试题及考评维度进行题目设置。答题时间为20分钟。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依据测评分数排名,安排进入面试。


  3、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且测评结果较高者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在测评当天。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7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要求: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4、体能测试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基本需求,对笔试、职业适应度测评和面试通过的应试者进行基本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公安机关相应的标准。测试时间和集合地点将发布在官方微信平台;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公布考试成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即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测评成绩*25%+面试成绩*25%,按总成绩排名及招录计划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测评和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政审


  入围人员名单将推送至用人单位进行政审,政审通过者将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如需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期满且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集中培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包括警体培训和业务培训两个部分。培训期为15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培训成绩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


  因培训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用工管理


  1、被聘用人员一律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应聘合格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参加公安工作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劳动法》予以解除合同。


  3、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依据《大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4、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政策执行。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411-39571360


  六、提示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现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合同制文职警员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