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人公告(第一次)

来源:三江人才网 2018-03-07 10:46:04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关于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www.ybrc.gov.cn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80名,男性。岗位情况详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13日。


  4.勤务辅警各岗位均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图书阅览室(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学院路金台街340号)。


  (五)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进行身高测量,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二,需事先自行下载,如实、准确填写,并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加分等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立功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或遗失《体能测试通知单》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到指定考点参加体能测试,若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体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于体能测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依名次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位体能测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加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以上的退役士兵加2分,2016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士兵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


  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聘用总成绩统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以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聘用总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聘用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名次顺序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聘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聘用: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单位实行着装管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装备。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8239330


  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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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年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docx


  2.2018年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xls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