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所属基层社招聘7人公告

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 2018-03-06 10:44:59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所属基层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生产经营需要,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供销社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淳安户籍,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单位在职人员,需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如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单位的,需征求上级主管单位的意见,并在报名表“应聘人员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三、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淳安供销合作总社综合办公室(新安东路183号12楼),联系电话:648128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拍摄的2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供销合作总社具体负责实施,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每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该职位将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凭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面试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笔试时间:3月24日上午9点——11点,笔试地点:县委党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应聘事项。可以按综合成绩排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


  (四)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本公告由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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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要求.docx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所属基层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