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招聘17人公告

来源:中共淳安县委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18-07-04 13:02:00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性别不限;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工作者岗位一(2名):


  1、男性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劳动年段人员;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3、退伍军人,享受加分政策;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5、淳安县户籍人口。


  (二)社区工作者岗位二(2名):


  1、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劳动年段人员,性别不限;


  2、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


  3、持社工师证、会计证人员,享受加分政策;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5、淳安县户籍人口。


  (三)社区公益性岗位(13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3名):


  1、男性要求1965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女性要求1975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劳动年段人员;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淳安县非农户口。


  三、招聘程序


  1、报名。(1)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至7月6日,每天8:30-17:30;(2)报名方法: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3)报名地点: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45号千岛湖镇政府四楼401室,联系电话:64819973,联系人:方女士。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将适当减少招聘岗位职数。


  2、考试。(1)笔试:统一进行文化考试和电脑测试,文化考试分值占80%,电脑测试分值占20%;(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笔试和面试各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淳安县事业单位招考体检相关标准要求。


  4、考察公示。在考察政审基础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召开镇党委班子会议,确定录用名单。


  5、聘用。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岗人员拟录用1个月内无法提供《淳安县就业援助证》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后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千岛湖镇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性岗位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以上简章解释权归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