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5人公告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网 2017-12-11 15:36:18
  2017年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临聘人员5名。其中网络文字编辑4名,网络信息安全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遵守纪律,保密意识强;
 
  4.具备良好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团队精神与沟通协作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二)招聘岗位
 
  1.网络文字编辑岗位:
 
  a.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文或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b.文字功底好,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访及文稿的撰写、编辑、校对等工作;
 
  c.熟悉党政部门公文规范与撰写;
 
  d.能够完成新闻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建设及专题策划等工作,熟悉新媒体传播特点和形式;
 
  2.网络信息安全员岗位:
 
  a.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安全专业毕业优先;
 
  b.具有网络安全体系结构设计与实施,网络安全协议或通信协议分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网络监控策略设计与实施等专业经验;
 
  c.熟悉各类安全漏洞的原理、漏洞扫描工具的使用、系统加固的流程和技术、入侵检测和追踪、网站渗透、病毒木马防范等安全技术;
 
  d.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18:00。
 
  网上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青海人才市场网(www.qhrcsc.com)查看信息,下载招聘报名表,完整填写后将个人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连同电子版报名表一并发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hrcscw@163.com),标题注明“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位名称+个人姓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填一个应聘职位。应聘者报名等信息由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保密。若报名表格式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则按照报名资格不符处理。
 
  (二)资格审核
 
  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和自身条件等确定进入考试人员范围。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10月21日24:00前登录青海人才市场网查询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公告。
 
  (三)笔试考核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内容,不指定复习材料。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参加网上报名时使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及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同时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照片两张;
 
  ④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外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形式为现场陈述和答辩、实际操作等。
 
  (五)综合成绩统计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公示及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在青海人才市场网,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与管理
 
  (一)劳动管理
 
  试用合格者与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满后按照《省委政法委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择优续聘。
 
  (二)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
 
  正式聘用后,按月发放岗位月工资。岗位月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聘龄工资+生活补助(其中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可根据西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浮动情况适时调整)。年终按照工作绩效给予一次性目标考核奖金。试用期间发放试用工资。
 
  按照国家和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给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上社会保险金不包含在工资内)。同时享受与在编人员相一致的国家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及婚丧假。具体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省委政法委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受应聘人员本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2.本次招聘过程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对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6.专业要求及待遇问题咨询电话:0971-8270673(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联系人:荆栩琳。
 
  附件: 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青海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