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娄底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6人公告

来源:涟源政府网 2017-12-01 09:48:40
2017年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扶贫队伍,结合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文秘岗位3名,财务岗位2名,计算机岗位1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报考文秘岗位人员,所学专业不限;报考财务岗位人员,需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或有从事财务工作经历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考计算机岗位人员,需电子、通讯、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详细地址:人民中路,老涟源市电力局401室)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在职人员报名时要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单位出具证明。


  (2)本次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3)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20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命题作文(占60分);


  ②财务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相关政策法规(占30分左右);


  ③计算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左右)、操作技能知识(占40分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12月23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涟源市公开招聘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委全部外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经聘用,必须在聘用岗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公开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439572


  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0738-4981338。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