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抚州宜黄县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24人公告

来源:宜黄县人民政府 2017-11-29 11:40:31
  宜黄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县、乡两级医院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批准,我县卫计系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共24人(其中临床医学12名,护理学9名,中医学4名),卫生信息管理员2名,文秘2名(中文专业优先)。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对应专业学历。


  3.宜黄户籍。


  4.报考临床、中医岗位的应具有助理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的应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计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即日起接受预约报名。


  2.报名地点:宜黄县卫计委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卫计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应试者凭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


  1.笔试内容:卫生专业知识(医疗类)、写作(文秘类),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宜黄县卫计委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宜黄县政府站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但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录用,取消招聘名额。


  (四)面试


  面试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两项。


  1.面试时间:2018年1月6日


  2.面试地点:宜黄县卫计委


  3.面试内容:对应专业。


  4.评委:按医疗类、文秘类两个专业类别分别聘请3名评委。


  5.评分:评委对考生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3个评委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成绩。


  6.候分:面试完的考生在候分室等候,考生面试结束后,告知考生分数。


  (五)入闱公示


  1.面试对象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面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并在宜黄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全部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调阅拟聘人员档案,复查应聘资格,了解其在校或毕业后现实表现及其他相关情况。考核时,考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证明和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九)岗位选择


  按总成绩高分优先原则公开集中挑选工作岗位。


  五、聘用人员管理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宜黄县卫计委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宜黄县卫计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招聘的医护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打破“大锅饭”和平均分配格局,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宜黄县卫计委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制医护人员的人事档案委托宜黄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六、工资待遇


  合同制医护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还包括提高10%部分、护龄津贴)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宜黄县招聘医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双龙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郑建华、县卫计委主任罗时强任副组长,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才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计委内),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委朱淑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八、本招聘方案由宜黄县招聘医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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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黄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职位表.xls 员职位表.xls


  宜黄县招聘医疗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