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雅安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14名公告

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2017-11-14 14:53:27
  关于2017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人才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中医医院2017年下半年招才引智考核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3.年龄18—35周岁(1981年11月14日—1999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按指定地点报名。


  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3. 资格审查。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市中医医院将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已通过考核确定了拟聘用人选的名额,不再接受后续报名。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中医医院实施,体检时间由市中医医院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已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中医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18年7月31日前,对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计生委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8年8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发〔2016〕27号)规定享受其他相关待遇。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领取3-10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每月可领取1000-2000元人才资助(发放3年),博士研究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来雅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发放人才绿卡享受相关服务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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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下半年招才引智考核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x


  雅安市下半年招才引智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报名时间及地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