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常德鼎城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7-09-27 11:11:41
常德市鼎城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21名工作人员

  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鼎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请示的批复》(常人社事函[2017]59号),我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它要求
 
招聘单位及情况
简介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年龄要求 最低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区妇幼保健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妇产科医生 3 35岁及以下 本科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016年、2017年全日制毕业生除外)。如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
儿科儿保医生 3 临床医学
B超医生 1 35岁及以下 医学影像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016、2017年全日制毕业生除外)。如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
检验人员 1 医学检验  
护理人员 4 30岁及以下 大专 护理学类 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助产人员 1 助产 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区血吸虫专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临床内科医生 2 35岁及以下 大专 临床医学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如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
护理人员 1 40岁及以下 大专 护理学类 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
检验人员 1 30岁及以下 医学检验技术 具有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
影像技术人员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药剂人员 2 药学、药物制剂  
计算机人员 1 35岁及以下 本科 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类  
 
 
  说明: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3、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10日):

  将招聘信息通过市人社局、区政府、区卫计局、区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公开报名(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3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200元。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区卫计局3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由区卫计局和区人社局在报名时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卫计局、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区卫计局、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计局和区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区卫计局申请,区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其区卫计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区卫计局、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区卫计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76112(区卫计局)

  0736-7384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7385228(区纪委驻卫计局纪检组)

  鼎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