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0人公告

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25 09:54:52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大我区“两违”查处工作力度,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范围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热爱国土资源工作;
 
  3. 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 身高: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含1.58米);
 
  5. 学历: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属退伍军人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 具有胜任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面向全国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招聘。
 
  (三)招聘人数。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0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二楼大会议室(昭阳区海楼路28号)。联系人:陈仁红、吴文娟,联系电话:0870—2234282,0870—2224494,13887102940,13708603727;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退伍证(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由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面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若有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答题,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增减挂钩、扶贫相关工作等内容。
 
  2017年10月22日上午8:30至11: 00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面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增减挂钩、扶贫相关工作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有总成绩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则新增加一轮面试确定,以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获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在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昭阳区委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订,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招聘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招聘人员基础工资为2900元/月(含保险),绩效工资不低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统一进行考核后发放。
 
  (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受聘者承担。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招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区监察局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若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疑虑,必须在招聘过程各阶段向领导组办公室或昭阳区监察局反映,过时不再受理。
 
  九、本公告由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 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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