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辽阳档案局招聘2人公告

来源: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3 08:44:39
关于面向社会为市档案局公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档案局公开招聘2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档案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从事国家重点档案抢救整理和文字翻译点校等工作,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2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四)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到 9月15日。报名现场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辽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以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到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市档案局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针对性上岗培训,并负责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1、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标准具体见附表。


  2、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九、 注意事项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419—3715559


  点击下载>>>


  附件:2017年市档案局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辽阳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