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8-01 13:20:03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充实审判辅助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书记员19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9名)。


  (二)新闻宣传人员2名(新闻音视频摄制编辑人员1名,新闻采编人员1名)。


  (三)文秘人员2名。


  (四)网络运营维护管理人员2名。


  (五)司法警察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书记员岗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或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免笔试,经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后,直接进入面试,优先聘用);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的编辑排版能力。


  2.新闻音视频摄制编辑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熟练的摄影、摄像、视频编辑专业技能,具有后期音视频编辑制作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3. 新闻采编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新闻采编工作,具有新闻宣传报道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3.文秘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4)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5)有办公室从业经验,在州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聘用。


  4. 网络运营维护管理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软硬件管理技术,具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经验,能够熟练处理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常见的各类故障问题。


  5. 司法警察辅助岗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5千克;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岗位所需专业体能、技能;


  (5)在部队服役期间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退伍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并优先聘用;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育院校毕业生,体能、心理素质测评考核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822室(楚雄市茶花大道5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到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件、刊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5)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新闻宣传岗位者需提交本人相关影视、文字作品。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考试


  1、书记员


  考试由笔试(免笔试人员除外)、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应试者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所需文化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分别从男性和女性应试者中依次确定进入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人选,与免笔试人员共同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2)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根据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男性和女性应试者中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从男性和女性应试者中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2、新闻宣传人员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应试者从事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岗位所需文化素质。其中对报考新闻音视频摄制编辑人员的应试者,根据其提交的视频、照片等作品情况进行综合加分;对报考新闻采编人员的应试者,根据其公开发表的文章等作品进行综合加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新闻音视频摄制编辑人员的面试内容含后期视频编辑制作等实际操作)。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3、文秘人员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应试者从事人民法院文秘人员岗位所需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能力水平。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4、网络运营维护管理人员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应试者从事人民法院网络运营维护管理岗位所需文化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5、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组成。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测试应试者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岗位所需文化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由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编制外录用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包含个人缴存的“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878-3399207  13638702089


  监督电话:    0878-3399220


  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