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5-26 15:35:51
  2017年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系省卫生计生委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研发、医药卫生查新咨询、《福建医药杂志》编辑出版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3、2015、2016、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 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fjhfpc.gov.cn)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www.fjsyky.com)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16日
 
  2、邮件报名者请按照以下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原件待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审核。现场报名者于2017年6月15日-16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字后应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党员证明由报考者党员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仅要求09岗位);
 
  (4)学历、学位原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收费办法:经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现场报名者现场缴费,邮件报名者一经资格审查通过,须在接到通知后二日内缴费(账户名: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账号35001896307050001338,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www.fjsyk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者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953(省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0591-87517981(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0591-87855651(省卫计委人事处)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