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柳州市融安县板榄镇林场招聘公告

来源:柳州人才网 2016-12-20 17:27:25
广西融安县板榄镇林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板榄镇林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岗位工作人员(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一)副场长:1人。


  (二)出 纳: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热爱山林景区管理工作的公民;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3.身体健康,体能优异,能胜任野外山林工作;


  4.能掌握电脑基本技能,懂市场营销管理,口齿伶俐,有一定文字功底。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副场长:


  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过板榄镇村“两委”正职和现担任企业法人满一年的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能适应巡山护林、营林育林技术指导等工作。


  2.出纳:


  在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担任过板榄镇村“两委”定工干部放宽至高中学历),精通出纳、财务业务知识。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板榄镇林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等级(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具体岗位提供电工证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为“所报岗位+名字”文件格式,于2016年12月31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邮箱lcx57684885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板榄镇林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进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注:如果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增加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


  (四)体检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其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次序确定拟聘用人选:①学历从高到低;②专业,是否一致。再有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拟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派遣事宜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林场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通过板榄镇林场办理改派落档手续。


  四、待遇


  试用期为每月2700元(注:劳动法规定购买的基本险种由招聘单位购买),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副场长、出纳人员每月2700元以上;被聘用人员为集体企业合同工。


  附件:板榄镇林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