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潍坊寿光市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简章

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23 10:07:43
  寿光市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简章


  为切实做好转业士官、城镇初级士官安置工作,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字[2016]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符合2016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符合2016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能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


  三、招考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考13人,其中转业士官8人(岗位名称:转业士官,岗位代码:D001,岗位性质:综合类),城镇初级士官5人(岗位名称:城镇初级士官,岗位代码:D002,岗位性质:综合类)。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分别录用。


  四、招考原则、程序及办法


  (一)招考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


  (二)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寿光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商务小区5号楼C座160房间)。


  3、报名手续:


  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报名表》(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以及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4、档案、资格审查。成立报考人员档案、资格审查小组,由人社、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档案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档案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报名费:报名费40元。


  6、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号)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进行档案考核。


  考核加分在报名地点和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对本人考核分数如有异议,须在笔试前向审查小组提出,由审查小组进行认定,笔试后再提出加分要求的,不予认定。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政热点、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科技常识、中文及写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和省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6〕16号)有关要求,文化考试实际得分按40%的权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档案考核实际得分按60%的权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转业士官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以所有转业士官中笔试分数最高者为40分,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以所有转业士官中考核分数最高者为6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2、城镇初级士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折算后笔试成绩(实际得分按40%权重计入):以所有城镇初级士官中笔试分数最高者为40分,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折算后考核成绩(实际得分按60%权重计入):以所有城镇初级士官中考核分数最高者为60分,其他人员的考核成绩相应进行折算。


  3、成绩公示。考试考核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初定于11月30日之前)。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转业士官和城镇初级士官的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2、政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待遇及管理


  考试、政审工作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选择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单位确定后,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被派遣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退役士兵录用后,根据《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补充工勤人员实施派遣管理的办法(试行)》(寿办发[2007]7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派遣中心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寿人字[2009]46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


  试辅导班。


  整个招考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退役士兵报名表


  咨询电话:5110555(人社局)  5221231(民政局)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民   政  局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退役士兵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