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柳州人才网 2016-10-12 15:18:00
柳州市城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近2年内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要求毕业时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或技能等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请递交《城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二),同时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详见附件一。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各招聘单位自定。初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初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不低于1:3比例推荐进入复试的考生,经城中区人社局核定,确定复试人选。


  (二)复试


  复试时间及地点待城中区人社局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复试的形式为片段教学+答辩。


  (三)考试结果的使用


  在复试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复试时开考比例不足1:3的需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复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愿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


  五、考核及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城中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核合格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城中区人社局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柳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然后按《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办理进编审批和聘用等相关手续,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不合格或是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经区人社局同意,可从复试的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复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一:柳州市城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二: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