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吉安人事考试网 2016-08-01 11:39:00
  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保障我县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有序进行,经市编委吉编办[2016]13号文批准,我县新设立了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为县城乡建设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选调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其中:综合股、政策法规与信访调解股、征收安置股各1名。


  二、选调范围


  泰和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有财政全额预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报考综合股专业不限,报考政策法规与信访调解股专业要求为法学类,报考征收安置股专业要求为建筑建设类或城镇规划类,专业目录按照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4、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工龄较长者提供近三年考核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人员;


  2、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政府大楼1609室)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时提供《泰和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1份。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审查,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年度考核等证明。


  (3)准备近期照片2张。


  3、报名者无需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4、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招考相应岗位。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入闱比例为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如入闱面试人员因放弃等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考察政审


  1、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如出现入闱考察政审对象合成的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考察政审),并进行公示。


  2、未通过考察政审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


  (四)公示


  对拟调人员,将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五)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人选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附件: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