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选调1人公告

来源:泰和县人民政府 2018-10-09 09:45:46
  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为县信访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乡镇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公开考试选调1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的处分;没有受到刑事和社会治安处罚;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对信访工作有热情,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含5年)乡镇基层工作经验;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泰和县行政中心西附楼120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包含基层工作年限信息)。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10月18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选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单独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信访工作政策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取第一名(相同分数者一并入闱)为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入闱人选(入闱人选仅一人的情况下)书面提出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吴满红,15307069360。


  监督举报电话:863822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解释。


  附件: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泰和县委信访局   泰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泰和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1

彩色照片)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健  康

状  况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全日制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在职学历

 

 

 

诚 信

承 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  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