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44人公告
来源:蓝山县人民政府
2025-06-03 10:58:08
蓝山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县决定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选聘)。
二、选调(选聘)职位及计划数
选调(选聘)职位共32个(其中行政单位职位6个,事业单位职位26个),选调(选聘)人数共44名(其中行政单位13名,事业单位31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蓝山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调(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已经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2.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或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职位要求最高年龄35周岁指的是1989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具体以选调职位规定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1.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聘任在管理八级岗位及以上、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2.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选聘职位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选聘职位表,职位要求最高年龄35周岁指的是1989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6月2日(含)以后出生,具体以选聘职位规定为准;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应当在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晋升职员等级的应在现职员等级任满1年;除新参加工作当年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选聘)要求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期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报名前取得。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选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调(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单位研究后,商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选聘)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调(选聘)公告
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选聘)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人事信息”查阅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2天,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公开选调(选聘)统一设置在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选调(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2.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材料。①《蓝山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由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证明);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⑥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选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本人简历从高中填起,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调(选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转任、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3:1的比例,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职位选调(选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详见附件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表。笔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
公开选调(选聘)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笔试前两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统一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除医卫类职位采用专业化面试,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化面试采取口述实操的形式进行。
2.面试对象。按照选调(选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公告发布之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入围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选聘)计划空缺,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选聘)对象分别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选聘)人员有反映的,由选调(选聘)单位及组织、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拟选调(选聘)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2217007(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
0746—222589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0746—2223813(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室)
附件:
中共蓝山县委组织部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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