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2024-04-11 13:24:22
  2024年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进入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面试范围考生:
 
  根据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署安排,请进入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面试范围的考生本人,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2点。
 
  2.地点:山东省民政厅南楼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前须提交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为资格审查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务必按要求如实填写(特别是学习、工作经历),如发现故意谎报、瞒报、错报等情形,视为违反诚信承诺,取消聘用资格。
 
  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PDF扫描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邮箱地址:sflcpadmin@shandong.cn;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邮箱地址:smzzhb@shandong.cn;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邮箱地址:wbzx@shandong.cn)。电子邮件的标题统一为“应聘单位简称+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为同一底版);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
 
  3.其他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及网上报名时以应届毕业生、待业等身份报考目前已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无法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考生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尽事宜,执行《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和《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有关规定。
 
  咨询电话: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0531-88155907
 
  山东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0531-51781605
 
  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0531-51781538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
 
  乘车路线:乘坐B52、B100、B103、B165、K49、K72路公交车到“饮虎池”站下车,东行150米泺源大街路南。
 
  附件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