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血液中心招聘24人公告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3 09:11:18
  2024年上半年上海市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血液中心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9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应届毕业生诚聘采血护士、医技人员、医学研究、临床咨询、血源统计分析等24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12 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与咨询等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任职条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获得护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
 
  (二)医技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6名。
 
  2、职位说明:
 
  可从事血液标本生化、血型、核酸等指标的检测、质控等方面工作,或从事对血液进行制备、发放等工作,确保血液检测与制备供应的安全。
 
  3、任职条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医学检验、输血技术、生物技术类等相关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技士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
 
  (三)医学研究岗位
 
  1、招聘职数:3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输血相关医学研究工作,参与完成课题组研究项目中的科研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和实验。
 
  3、任职条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血液免疫学、分子医学、生物医学、输血医学、医学检验等相关医学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聘任相关技术职称的专业能力。年龄 40周岁及以下。
 
  (四)临床咨询岗位
 
  1、招聘职数:1 名。
 
  2、职位说明:
 
  从事献血者、医院和患者的咨询接待工作;指导临床输血,加强与医院、医生的沟通及临床合理输血服务;对献血结果、献血者及医院满意度调查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3、任职条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初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沟通能力和技巧。年龄 40 周岁及以下。
 
  (五)血源统计分析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及血液制品及献血者信息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工作。
 
  3、任职条件:
 
  2024 届高校毕业生或者有工作经验者均可。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应获得统计、计算机类等相关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医疗卫生行业统计及信息安全要求。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
 
  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有意向上述岗位人员请通过上海卫生人才招聘网https://zp.shwshr.com,搜索上海市血液中心职位进行简历投递。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4月26日 。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简历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会在招聘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笔试通知。笔试通知将以邮件、短信、或简历投递平台发送信息。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笔试
 
  上海市血液中心将根据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涉及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总测评分,按照总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组织拟录用人员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现行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监督电话:62094227
 
  注:谢绝来访。
 
  上海市血液中心
 
  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