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邓州市引进教师112人公告

来源: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3-29 17:38:13
  2024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公告(信阳师范大学场第1号)
 
  为促进邓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缓解邓州市一高中等34所中学教师紧缺问题,支持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通过参加2024年3月23日河南师范大学招聘会,招聘后剩余岗位数112个(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
 
  3月30日参加信阳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重要提醒:此次招聘,笔试、面试、签约均将在信阳进行,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有关的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该网站及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16:00
 
  报名地点:信阳师范大学西操场
 
  报名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学段等相关证明,政审结束前必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不能提供,将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
 
  由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存在不得考录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学科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限定时间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逾期未选报成功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1、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公告。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2、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现场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3、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面试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课节由评委现场抽取,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应聘人员讲课内容见附件3。
 
  面试满分100分,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当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若面试成绩成绩也并列,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拟签约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和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3、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其他就业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与领导
 
  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教体局人事科)
 
  15839996900(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附表3:邓州市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引进教师面试教材.doc
 
  附表4: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16所高校名单.xls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