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果洛州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4-02-20 13:22:45
  2024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4〕21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2024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分别面向全省和果洛州范围进行。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果洛范围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包括:在果洛州服务或具有果洛州户籍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在外省服务的果洛籍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三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以上条件按照招聘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方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2月27日18时,考生修改信息时间为2月23日9时-2月29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3日9时-3月1日18时,缴费时间为2月23日9时-3月1日23:30分,调剂时间为3月4日9时至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他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考试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需用藏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它各类科目岗位(包括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要求的岗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的,考生需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安多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件、含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内开具且落款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式。
 
  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生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3日以后出生)。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五)加分政策
 
  1、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2、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件)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时—3月22日18时,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4、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2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
 
  (八)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目录(2021年)》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
 
  “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具体指:会计、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工程审计、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其他新旧会计、审计专业。
 
  “汉语言、文秘相关专业” 具体指: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古典文献学、古典文献、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教育、中国语言与文化、戏剧影视文学、对外汉语、华文教育、现代文秘、文秘、法律文秘、中文、汉语、语文教育,其他新旧汉语言、文秘专业。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九)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招聘岗位中的所需学历和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学历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务必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否则,逾期无法提供的后果自负。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十、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0975-8358116、0975-838483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 00)
 
  附件:
 
  1.果洛州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中共果洛州委组织部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