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窗内小学产假顶岗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4-01-11 14:51:15

集美区窗内小学产假顶岗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学校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2023-2024学年产假顶岗非在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小学语文产假顶岗教师 1名
 
  (预计上班时间2024年2月-2024年8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录用。
 
  4.存在拒不履行法院各项裁决情况的人员不得录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岗位要求:(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
 
  2.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见附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392725517@qq.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3616005297
 
  五、面试须知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聘用结果将通过学校对外公开栏面向社会公示。
 
  附件:集美区窗内小学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厦门市集美区窗内小学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