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来源:南湖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11-23 14:37:29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甘于奉献,服从分配。
 
2.年龄在30周岁至45周岁(1978年11月24日至1993年11月24日之间出生)。
 
3.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附件2)。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11月29日16:30截止。
 
2.报名和资格初审材料:《南湖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寸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两年以上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3.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将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jhfz188@sina.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宣传部”命名。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者,将收到短信统一发出的资格复审和考试通知。
 
需携带一寸照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按照情况采取两种模式。
 
(1)报考人数在15人之内(含1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报考人数达到15人以上的,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0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南湖区委宣传部-人事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0808/index.htm
 
l),公示通过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地点、时间及薪酬待遇
 
1.最终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南湖区行政中心;工作时间为8:30—11:30、14:00—17:30(具体以区委区政府作息时间通知为准)。
 
2.最终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区级机关编外用工待遇标准(年收入6.8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节日福利费等)。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将建立备用人才库,进入面试人员,除直接录用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都进入后备库,一年内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统一挑选递补录用。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区委宣传部进行统一调配。
 
4.计划表中列明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838063
 
南湖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
 
附件2 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xlsx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