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来源: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生健康局 2023-11-16 17:45:04

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浙江中医药大学面向全国招聘11名医学类人员,本次招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椒江简介
 
(具体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三、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
 
2、“健康椒江”和“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
 
3、各相关高校官网;
 
其中,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椒江”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考生在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3,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个人简历及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现场招聘会报名地点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体育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安排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开考比例为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试形式: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硕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
 
(2)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所报名职位专业知识。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考试总成绩分组从高到低排序,按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可现场直接签定就业协议书。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同等条件下高层次人才优先。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体检对象凭就业协议书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前遇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在体检对象中依次替补,公示后不再替补。
 
五、相关事项说明
 
1、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招聘条件有关说明: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本次招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人才,可以按照《椒江区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6、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7、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8、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椒江区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新聘用到大陈镇卫生院人员按照我局“深化海陆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执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三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区卫生健康局予以解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9、招聘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
 
联系电话:0576-89039611、89069368
 
联系人:阮老师、张老师
 
邮箱:wsjrjk@163.com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台州市椒江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椒江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