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来源:南湖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11-14 09:24:13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用工1名,主要从事外事、对外友好协会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政治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50101)、行政管理(120402)、国际经济与贸易(20401)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五县两区);
 
(五)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以电子版插入在报名表对应位置中)。文件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区政府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hfz188@sina.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00止。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的复印件均需个人签字确认,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的,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30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http://www.nanhu.gov.cn/)。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任职不满一年离职的,经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573-82227111;
 
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73-82838225。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