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亳州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6 09:50:16

  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64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00--10月26日23:00,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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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3年10月20日9:00--10月26日23:00)

 

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编办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计划见《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含)。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1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县人事考试网(exam.mcrsks.org.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00--10月26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在蒙城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10月27日16:00前随时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8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29日23:00前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可于11月9日9:00起从蒙城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然后于2023年10月31日9:00-17:00通过蒙城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退费申请入口-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上午,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其中:8:30 - 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 -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答题卡;第二科《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政策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政策加分))÷2÷1.5。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达到60分(含政策加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加分

 

加分政策:属经安徽省统一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书到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科目每科成绩各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方向须一致),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缴纳社保相关证明和《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驻蒙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提供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缴纳社保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成绩合成时,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得分高者递补。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试最终成绩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公开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0558—763203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务咨询:0558—7669139(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0558—7621889(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