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市锦江区面向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公告

来源:锦江区人民政府 2023-10-12 10:08:53
  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2021〕26号)相关规定和成都市《2023“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需要,成都市锦江区2023年下半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锦江区简介
 
  锦江区地处成都市主城区东南部,1991年建区,因“濯锦之江”而得名,幅员面积62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76个社区,户籍人口63.18万,常住人口90.29万,服务人口116万,是全国商贸繁华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区委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锦江生态优美,府河、南河、沙河等13条河渠流经境内,绿化覆盖率47.2%,拥有白鹭湾、三圣花乡等国家级旅游品牌,形成了“一半田园一半城”的生态格局。
 
  锦江现代时尚,春熙路商圈驰名中外,IFS、太古里全国闻名,国际品牌、各类首店入驻率全市最高,社消零总额连续19年全市第一;外国驻蓉领事机构、世界“500强”、外资金融机构全市最多,是成都对外开放最前沿、外商投资首选地。
 
  锦江人文多彩,拥有大慈寺、水井坊等30余处历史遗存,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李白、杜甫等文人墨客留下了灿烂诗篇,培养造就了李劼人等一批名人名家,是彰显天府文化的重要窗口。
 
  锦江生活安逸,拥有盐道街小学、七中育才等知名中小学,聚集华西附二院、锦欣生殖等高水平医疗服务机构,高品质呈现了成都十二月市、夜游锦江等生活场景和消费场景,是成都宜业宜居生活城区典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
 
  应聘人员如是2024年国内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应聘人员如是2023年国内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驻外使馆或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入学通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如2024年国(境)外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院校毕业证书,原则上应于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认证,于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区人社局审核,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本人的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10月10日);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7.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工作待遇及发展空间
 
  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及工作需要,综合评判,统筹分配到区级部门或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实行多岗位、多职责锻炼培养,享受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上。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如考生参加线下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招聘专场,仍需通过网上报名应聘,即最终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结果为准。报名网站:“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
 
  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招聘专场第一场:2023年10月19日9:30-12:0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光学大楼三楼报告厅(推介会),光学大楼一楼(招聘会));第二场:2023年10月21日14:30-17:00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第三场:2023年10月22日11:25-15:30北京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颐和园路5号邱德拔体育馆)。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资料上传不全、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 初审。本次考核设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成功。网上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月24日。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在2023年10月25日9:00-10月26日17: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时登陆“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按网络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通道:https://www.rc114.com/training/Query/Exam.aspx?id=90892e96f3d3454f9e19b04c9801ffe8。若系统提示无需打印《准考证》,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 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相关事宜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通知。
 
  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份,请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www.rc114.com/pta)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①若是2023年国内毕业生,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②若是2024年国内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③若是2023年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若是2024年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经驻外使馆或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入学通知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此外,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 资格审查要求。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考核实施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面试前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面谈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先面谈后面试的程序进行。面谈和面试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当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不足1:8的,取消面谈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1.面谈: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判应聘人员教育背景、获奖情况、技能专长、课外实践、现场表现等,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地点安排在成都,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8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核。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地点安排在成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若是2024年毕业生,应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由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不超过2次,且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 028-86745457(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6715782;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6625328。
 
  十二、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