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023-10-10 16:29:44

202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商洛市人社局审批同意,现就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资格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lzyjsxy.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lzyjsxy.com)。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08:00至2023年10月18日18:00。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6日08:00至2023年10月19日12:00。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监督组负责监督。
 
报名结束(10月1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共两科,合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10月20日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10月24日08:00至10月27日24:00从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在商洛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中旬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2-10办公室)当面提交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执行,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10月30日,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培训楼2-10办公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实施,监督组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招聘工作组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安排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结果报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办理聘用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和编制卡。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监督组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4-203353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4-2385592
 
附件:1.202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202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事业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笔试类别

岗位
简称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1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1001

专任教师

专技

1

本科: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研究生:100215/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疗卫生类

2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1002

专任教师

专技

2

本科: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研究生:100302/1052口腔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疗卫生类

3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1003

专任教师

专技

2

本科: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研究生:100207/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疗卫生类

4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1004

专任教师

专技

1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

研究生:100208/105108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疗卫生类

5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1005

专任教师

专技

1

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1002/1051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医疗卫生类

6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2006

公文写作

管理

1

本科:汉语言文学

研究生: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综合管理类

7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3007

专任教师

专技

1

本科:化学

研究生:070301无机化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需具有教师资格证

教师类

8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一类/财政全额

23103008

专任教师

专技

1

本科:音乐学

研究生:130201音乐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需具有教师资格证

教师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