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察隅县统计局招聘辅助统计员公告

来源:林芝市-察隅县政府新闻网 2023-10-10 16:28:43

察隅县统计局关于招聘辅助统计员的公告

 

根据《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芝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林政办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经报察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需要面向察隅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辅助统计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察隅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察隅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公开招聘察隅县乡(镇)辅助统计员2名(下察隅镇、察瓦龙乡),属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的编外人员。
 
三、工作职责
 
负责日常统计报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等辅助工作,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持有察隅县本地户口;
 
6.统计、经济、计算机、会计等专业优先录取;
 
7.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8.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曾非法出入境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7.不符合聘用的其他原因。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待遇为3500元/月/人(含个人应依法缴存的“三险”),单位承担五险部分按照当年出台的社平工资基数上缴。
 
(三)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四)住宿由各乡镇自行安排。
 
六、招聘程序
 
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应岗位的辅助统计员,经察隅县统计局考察合格后聘任为辅助统计员。
 
(一)公告时间与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月16日
 
2.公告方式:将在“察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信察隅”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考察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
 
2.报名地点:察隅县统计局党政大楼411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察隅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察隅县乡镇辅助统计员招录用报名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遗失请在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考察:2023年10月23日—10月24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察的,将有关情况反馈报考人员。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全天)
 
7.联系人:央金拉姆0894-5432077
 
(三)考核政审
 
考生须完成填写《察隅县统计局临聘人员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笔试(5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统计法律基础、常识判断、统计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00-12:00
 
3.笔试地点:待定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5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派驻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医保定点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七)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九)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进行书面总结,由察隅县统计局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察隅县统计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离职
 
双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5—8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察隅县统计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关手续自行离职的,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察隅县统计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有察隅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察隅县乡镇辅助统计员招录聘用报名表
 
2.察隅县统计局临聘人员政审表
 
察隅县统计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