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

来源:唐山师范学院 2023-10-08 10:30:14
  唐山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对博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9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的博士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条件。应聘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拟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8.具有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唐山师范学院2023年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10月7日—12月31日,在唐山师范学院(www.tstc.edu.cn)、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2023年10月9日—12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邮箱(tssfxybszp@163.com)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名称以“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命名。
 
  请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简历中应包括应聘人员个人简介,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情况、获奖、学业成绩单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在等待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期间需在选聘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自公布岗位信息后及时报名,分阶段考核。阶段报名以通知为准。考核合格者,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四)考核方式及成绩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考核方式如下:
 
  1.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业务考核、面试考核分数所占比例为7:3。面试考核采取线下考核的方式,通过面试考核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业务考核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教学业务技能进行评价。
 
  2.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专技岗位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
 
  3.面试考核综合成绩平均分或业务考核综合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村(居)委会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七)学校公示
 
  考核结果,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查询。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3331
 
  附件:唐山师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信息表
 
  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